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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信息稿件采用情况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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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社:

    为及时做好2019年全市供销系统信息统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供销社系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宣供办〔20148号)精神,现对各县市区社2019年度信息稿件采用情况进行上报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1、信息报送情况:是指各单位(部门)年度报送的信息总数。

2、信息采用情况:被《宣城供销合作网》、《安徽省供销合作网》及《安徽合作经济》、《中国供销合作网》及《中华合作时报》采用的信息。

3、宣传报道情况: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采用的稿件和市级以上领导批示信息宣传的稿件,市级党政刊物及县市区党委、政府采用的信息宣传稿件。

二、报送要求:

1、在《宣城供销合作网》发布的信息只需报条数。

2、在市级以上网站(刊物)发布的信息和宣传稿件,须提供网站(刊物)名称、标题、日期(期刊号)等相关信息。

3、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信息宣传的稿件、市级党政刊物及县市区党委、政府信息宣传采用的稿件须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报送时间、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0年326日前将《2019年度信息稿件采用情况汇总表》(附后)及相关证明资料(含电子版)上报至市供销社办公室。

联系人:钱丹     电话(传真):3023742

E-mail: 2897853752@qq.com

 

 

 

 

                                              宣城市供销社

                                            2020年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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