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各科室:
清明将至,市社党支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带头做到“五严禁”“四倡导”,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真正带动一片,影响一批,让清明之风常在。
五严禁:
1、严禁假借祭祖扫墓,搞宗族串联活动;
2、严禁假借祭祀活动,向基层或企业乱摊派,增加基层或企业负担;
3、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4、严禁以祭奠亲属等任何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严禁在祭祀活动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四倡导:
1、倡导殡葬改革新风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殡葬新风,文明治丧,简办丧事,不借丧葬之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推进党风政风建设。
2、倡导科学文明祭祀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崇尚科学,摒弃封建陋习的祭奠方式。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祭拜逝者的哀悼之情。
3、倡导安全环保祭祀
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自觉做到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不在交通要道两侧、景区及水源地等处建坟立碑和焚烧冥纸。在公墓祭扫时要听从民政、交管等部门安排,保证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4、倡导厚养薄葬美德
从俭治丧,不乱埋乱葬,不修大墓、豪华坟,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