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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大梁供销合作社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7-1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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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大梁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2月。公司坚持开放办社的原则,按照“供销社+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模式组建,充分体现了“党建引领、村社共建”指导思想。由郎溪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大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社会自然人共同参股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大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占股50%,郎溪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占股35%,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占股5%,村“两委”干部占股10%。公司实行“三会”制度,村党委书记、主任刘静担任供销社执行董事,设监事一名,全体村民为供销社社员。指派一名村干部负责供销社日常运营和管理。

大梁村地处梅渚工业园区,工业园区80%的企业坐落于大梁村辖区。遵循“一社一特色”要求,因地制宜,突出主业,多业发展。在积极做好农资购销、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主责主业外,积极发挥地处工业园区区位优势,重点围绕“园区+”思路,为企业提供劳务输送、卫生保洁、物业管理、基建工程、环境治理和农产品配送等服务,拓展到市政工程、工程咨询、项目投资等方面。

2021年大梁供销社通过各种经营活动和产业带动,村集体实现经济收入109万元,较2020年增长了34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 2.98万元,较2020年增长了0.32万元。共帮助97人解决了就业,其中贫困户25人。2021年大梁村以村供销社为平台,与园区企业签约农产品订单275万元,帮助农民销售了农产品,同时为村集体经济增收 15万元;引进青虾养殖大户盘活五里组大棚土地120余亩,村集体增收8.8万元;通过为园区企业开展劳务输入创收8万元;通过租赁房屋,承接企业厂区土地平整工程,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8万元;通过入股园区项目,村集体增加收入15万元。为了提升村供销社的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围绕“供销社+项目”思路,以村供销社为载体,发展乡村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2021年,村委会以村供销社为平台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大梁供销社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和建设单位,投资540万元建设大梁村园区配套综合仓储中心。建成后,三年承租权发包收入132.6万元,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4.2万元。

2022年村供销社将取得大梁村道路养护和清洁工程经营承包权,年经营性收入将增加30万元。在做好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外,村供销社还将开展工程咨询、土地整治、园林工程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努力拓宽村民和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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