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伴随着挖掘机一声声轰鸣声,位于我县梅渚镇中心集市的原梅渚供销社采购门市部危房被正式拆除,经过两天时间,房屋主体及范围内附属物已拆除完毕,彻底消除了遗留多年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了对基层社资产的监督和管理。
该处房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系原梅渚供销社经营采购门市部自建房,上下两层23间面积约778平方米。梅渚供销社破产改制后该房屋分配给部分职工居住使用,房屋年代久远、老化严重,经安全机构鉴定为D类危房,且该房屋地处居民集中区,人流量较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省住建厅、县安委会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要求,必须以拆除工程措施进行整改销号,县供销社作为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共同做好危房拆除工作。
为顺利完成危房拆除,县供销社全面部署、多措并举推进拆除工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县供销社、梅渚镇政府及原梅渚供销社老主任组成危房拆除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主动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梳理重点人群。针对危房内住户和特殊群体职工,由主要领导亲自上门走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听取职工诉求,组织住户尽快搬离,有效化解了部分职工的抵触情绪。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县供销社会同属地政府、原梅渚供销社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危房拆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四是积极争取项目。县供销社与属地政府共同谋划项目,积极争取危房拆除资金,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保障集体资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