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总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总社理事会召集。
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总社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总社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和通过全国代表大会决议;
(四)通过或者修改总社章程;
(五)选举总社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主任、主任;
(六)选举总社监事会监事、副主任、主任;
(七)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