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11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对供销合作社性质定位、功能作用的重大论断,为我们做好新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供销合作社最本质的特征。供销合作社自诞生之日起,就是我们党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我们党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我们党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坚持党的领导,要求供销合作社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以经济合作的方式,把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起来,听党话、跟党走,推动党中央部署要求在农村落地落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这是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政治功能,也是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所在。
第二,为农服务。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根本宗旨和价值理念,也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供销合作社不管怎么改,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各项改革举措都要奔着为农服务去,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第三,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综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鲜明特点,是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所在,也是优势和特色所在。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依靠市场经济手段和方式开展经营服务。实践中,加快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6点: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去把握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去谋划供销合作社的一切工作,不断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二是必须牢牢把握为农服务这个根本,深刻认识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价值所在,把为农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贯穿到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三是必须牢牢把握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这个核心,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加强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强化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维护农民的利益,让农民群众通过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和实惠。四是必须把握职能职责,聚焦流通主业,创新流通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五是必须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六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